扬子晚报网2月8日讯(通讯员朱思凡记者陈咏)扬州高邮警方8日通报一起非法存储大量烟花爆竹案件,现场查获烟花爆竹1000余箱,涉案金额十余万元。目前,经营者张某因非法储存危险物质已被依法行政处罚。
现场查获
警方通报,近期,高邮市公安局临泽派出所联合应急管理局、行政执法大队,对当地一仓库突击检查时发现,仓库内违规存放大量烟花爆竹,包括“加特林”、“水母”等热门烟花,堆放密集且无任何安全防护措施。经清点,涉案烟花爆竹数量达1000余箱,初步估算市值10余万元。
经调查,经营者张某虽然取得了《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》,但为获取非法利益,通过非正规渠道从外省采购烟花爆竹,储存在该隐蔽仓库,意图在春节期间非法销售牟利。该仓库在一居民区内,一旦发生燃爆事故,后果严重。根据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》,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可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炒股在线配资线上,并没收违法所得;情节严重,可能触犯《刑法》,构成非法储存爆炸物罪,面临刑事处罚。